2011年11月29日星期二

「林門鄭氏」

不打算浪費心神去討論這群鄉民的所作所為,真的不值一提!

如把政府比喻為一個大機構,機構內必定會有些部門或者工作是較有厭惡性的。如負責這部門、這工作的同事仍然努力為做好這份工而勇往直前,甚至因此而遭他人近乎威嚇式言詞和行動攻擊,作為機構的高層或領導人理應不能龜縮吧!曾蔭權,請你現身支持你的下屬吧!在這議題上,我相信你 (政府) 是難得地與較多港人站在同一陣線的!

威嚇林鄭就是威嚇政府 曾蔭權不應怯懼瑟縮
明報 20111129

【明報專訊】約千名新界村民、鄉民(以下統稱村民)反對政府依法清拆僭建物,行動激烈,而且對發展局長林鄭月娥人身攻擊,事態性質嚴重,村民的表現與文明社會的要求,相去甚遠;身為行政會議成員的鄉議局主席劉皇發變相認同村民不守法,絕不適當。另外,對於一名政策局長依法辦事,卻遭到村民近乎威嚇式言詞和行動攻擊,政府高層包括行政長官曾蔭權對此不能坐視不理,應該明確清晰表明立場,堅定地支持林鄭月娥依法清拆僭建物,絕不能讓新界成為香港法例管不到的地方。

村民囂橫拒拆僭建
劉皇發背離政府立場

發展局約5個月前公布處理新界村屋僭建物方案,針對違例較輕和風險較低僭建物,引入登記制度暫緩執法;近日,新界村民陸續接到屋宇署文件,要求他們在明年4月至9月向屋宇署登記,並且定出今年628日為分水嶺,早於這個日子前建成、而又風險較低的僭建物(例如圍封小於天台一半)可以暫時保留,但628日後才建成的會被當作新僭建物,成為首輪執法目標。

新界村屋僭建有登記安排,實際上政府在搞一法兩制,因為同樣是僭建物,市區不能登記緩拆,新界村屋則有這個「特權」,市區居民對此早有不滿;但是,從村民昨日的行動看來,他們仍然未心滿意足,向林鄭月娥步步進逼,使人意識到村民在得寸進尺,政府當日的讓步,在村民眼中,可能認為政府怕了他們,所以用更激烈行動施壓。

本來,村民有表達不滿的自由,但是他們在鄉議局大樓外,佈置成一個靈堂,正中有「妖去民安」四個大字,兩邊分別有批評政府和林鄭月娥的「輓聯」,有道士打扮者在場,除了焚燒僭建物規管小冊子,還把一個女紙人放入一個寫上「林門鄭氏」的紙棺材,亂腳踩踢之後,引火焚燒,同時有人叫喊「林鄭快死啦」。示威活動有焚燒環節,本已激烈,而整個活動針對林鄭月娥,大有詛咒和威嚇意味,這種手法即使未算違法,大概也游走於法律邊緣,距法律底線僅一步之遙。從社會接受程度而言,這種手法距文明要求相去甚遠,與港人珍而重之的法治精神基本價值背道而馳。

劉皇發是鄉議局主席和行政會議成員,應該有份參與諮詢和決策村屋僭建物「登記緩拆」政策,但是在村民激烈示威之後,他在鄉議局緊急會議上,自我批評和檢討,自認軟弱云云,又說若本屆政府不能解決,不如交由下屆政府處理。劉皇發雖然有說若村屋有僭建物是不對,建議村民應先登記,之後再尋求解決方法,但是以他的角色和地位,應該解釋政府政策,爭取村民依法辦事,但是他不循此途,反而公開贊成用拖字訣,知法不守法,不能接受。

劉皇發身為行政會議成員,應該知道政策有延續性,下屆政府還是要執行本屆政府的政策決定,難道劉皇發寄望政府換屆之後,或者林鄭月娥下屆不做局長了,政策會推倒重來?他到底有什麼估算?近期特首參選人唐英年與鄉議局人士座談時,曾經提出放寬丁屋面積和高度限制,未聞對村屋僭建有什麼倡議,這是公開已知情,若有其他隱蔽議程,就不得而知了。不過,市民當然要求政策不會因人而異,特別是涉及公平、公義之時,政府務必擇善固執,絕對不能因為聚聲大夾惡而就範。懍於惡勢力而退讓,只會出現慾壑難填局面,「登記緩拆」未執行已經遭到衝擊,就是最好說明。

當年彭定康保護陸恭蕙
今日曾蔭權支持林鄭嗎?

新界村民拒守法,抗議手法不文明,劉皇發背棄政府立場,政府怎樣看待此事?保安局長李少光答覆記者提問時,表示尊重市民表達不滿或意見的權利,只是「如果你放火燒東西,這事情我們是不鼓勵的」。同僚被威嚇式言詞和行動攻擊,負責保安事務的李少光只說「不鼓勵」放火燒東西,未能反映此事的嚴重。林鄭月娥推動執法,被新界原居民人身攻擊,除了李少光以外,政府高層對此不置一詞,絕不妥當,與當年港英政府大力保護陸恭蕙,有天壤之別。

1992年,末代總督彭定康委任陸恭蕙為立法局議員,她挑戰新界丁權,提交《新界土地(豁免)條例》,爭取婦女平等運動,女原居民也獲繼承權。由於這破壞了新界原居民的傳統,曾有男性原居民威脅把她強姦。在陸恭蕙到圍村探訪時,彭定康責成警隊以龐大人力保護陸恭蕙,震懾力量之大,使陸恭蕙平安來、平安去。當年,有官員就此事說過一句話,There is no no go place in Hong Kong(香港並沒有不能去地方),這句話,顯示有需要之時,公權力就要顯示出來,體現真正的有效管治。

從昔日陸恭蕙看今天林鄭月娥,政府對於新界村民在清拆僭建物之囂橫跋扈,絕對不應啞忍姑息,必須清晰表明堅定立場,表明政府支持林鄭月娥,要村民認識到,威嚇林鄭月娥,就是威嚇政府,要付出代價。曾蔭權身為特區之首,在此事上不應緘默,必須以身作則,表明全力支持林鄭月娥,絕對不應畏畏葸葸,示人以弱

特區政府已是跛腳鴨政府,環顧官場,等換屆交班或續任的人多,與林鄭月娥一樣還在積極推動政務者,所剩無幾,她因為施政被攻擊,曾蔭權卻一言不發,那是暴露連管治意志也失去了。但願特區不至於變得如此不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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